为了深入实施开放发展战略,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促进北海市经济高质量发展,根据我市实际情况,特制定北海市最新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,该办法旨在激发全社会招商引资的积极性,鼓励各类企业和个人参与北海市经济建设,推动形成全方位、多层次、宽领域的招商格局。
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在北海市投资新建或增资扩建的内外资项目,以及为北海市引进重大项目的各类主体,包括但不限于企业、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、社会团体、中介机构及个人。
奖励原则
1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。
2、鼓励投资、引进高质量项目原则。
3、奖励与投资额度、项目质量及贡献挂钩原则。
奖励政策
(一)投资奖励
1、新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:对新引进的内外资项目,根据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,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,具体奖励标准根据项目投资额度分档计算。
2、增资扩建项目奖励:对在北海市已投产企业实施增资扩建项目,按照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的比例给予奖励。
(二)人才引进奖励
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单位和个人,根据其人才层次和贡献给予一定的奖励,奖励标准根据人才层次和团队成果进行分档计算。
(三)中介机构及个人引荐奖励
对成功引荐内外资项目落户北海的中介机构及个人,按照项目投资额度、引荐过程中的贡献等因素给予一定比例的现金奖励或政策优惠。
奖励申请与审批程序
1、申请:投资者或引荐人按照本办法规定,向北海市投资促进局提交奖励申请。
2、审核:北海市投资促进局对申请进行初审,并报请市政府审批。
3、决定:市政府根据审核结果,作出奖励决定。
4、发放:财政部门根据市政府奖励决定,将奖励资金拨付给投资者或引荐人。
监督与管理
1、北海市投资促进局负责招商引资奖励的日常工作,确保奖励政策的公平、公正实施。
2、奖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北海市相关规定。
3、对弄虚作假、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,一经查实,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。
附则
1、本办法由北海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。
2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暂定为三年,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。
3、本办法与之前的相关政策有冲突的,以本办法为准。
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北海市政府将成立招商引资奖励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协调招商引资奖励工作,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。
(二)优化服务环境,简化审批程序,提高服务效率,为投资者提供便捷、高效、优质的政务服务。
(三)强化宣传推介,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,广泛宣传北海市招商引资政策及成果,提高北海市的知名度和吸引力。
(四)加强项目跟踪,对引进的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,确保项目顺利落地、建设和运营。
创新点解读
1、多元化奖励机制:本办法不仅针对投资额度给予奖励,还针对人才引进和中介机构及个人引荐进行奖励,形成了多元化的奖励机制,更加全面地激发了各方的积极性。
2、公开透明原则:本办法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确保奖励政策的透明度,避免出现不公平现象。
3、强调项目质量:本办法强调项目质量及贡献挂钩原则,注重引进高质量项目,促进北海市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4、优化服务环境:通过优化服务环境、简化审批程序、提高服务效率等措施,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、高效、优质的政务服务。
北海市最新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出台,将进一步加大我市招商引资力度,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,我们诚挚地欢迎海内外投资者参与北海市经济建设,共同推动北海市实现更加美好的未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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